日前,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強制性地方標準——《安徽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現行國家標準,安徽地方標準更加嚴格,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分別是國標的50%、50%、31.2%。
《安徽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于4月1日起實施。其中,新建(含改建、擴建)企業于4月1日起執行。因提標改造最多需要6個月,為留足改造時間,現有企業自10月1日起執行標準。
水泥工業是安徽最主要的工業污染物排放源之一。2018年度安徽省水泥工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為1.3萬噸、14.0萬噸,分別占全省主要工業排放總量的10.7%、45.9%。氮氧化物是PM2.5和臭氧形成的前體物,對空氣質量產生直接影響。
全省水泥行業全部執行《安徽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后,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將顯著下降,降低空氣質量改善壓力。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初步估算,10月1日起至年底,水泥行業3個月將減排氮氧化物約2.36萬噸,同比減排約60%。
“打贏藍天保衛戰,最根本舉措是源頭治理。”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廳長徐恒秋表示,《安徽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實施將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水泥行業綠色發展,有利于實現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