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泥人網】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司25日介紹,山西、廣西、四川、貴州、湖南等省區8家燃煤電廠去年違反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必須保持正常使用的法律要求和有關技術規范,脫硫設施長期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二氧化硫等污染氣體。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25日公開曝光這8家企業和相關處理結果。
這8家公司分別是山西忻州廣宇煤電有限公司、廣西方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來賓電廠、廣西來賓法資發電有限公司、廣西柳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嘉陵電力有限公司、四川宜賓天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發耳發電有限公司、湖南益陽發電有限公司。
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在25日發布的公告中說,山西忻州廣宇煤電有限公司現有兩臺燃煤發電機組,裝機容量均為13.5萬千瓦,2007年6月建成投運,煙氣脫硫設施同步建成投運,采用一爐一塔半干法脫硫技術。這家公司違反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必須保持正常使用的法律要求和有關技術規范,脫硫設施長期不正常運行,不按操作規程添加足量脫硫劑,監測系統中脫硫劑消耗量、煙氣入口和出口二氧化硫濃度數值人為作假,致使煙氣在線監測數據失真,二氧化硫長期超標排放。
根據公告,其他7家公司均存在類似問題,每家公司去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約3500噸至7萬多噸。
為此,兩部門責成上述8家單位自公告之日(9月16日)起30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煙氣脫硫設施整改方案,報送環境保護部備案;2010年年底前,必須完成整改任務。